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美术与设计学院决定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是我院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和咨询参谋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对我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审议、指导,多渠道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我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由院长聘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督导委员3名。由无行政职务的教师担任,校级督导不兼任二级学院督导。委员聘请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的我院教师担任。
三、我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2、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身体健康;
3、熟悉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
四、我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新进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的制定与考核
制定新进青年教师的听课、试讲课程的计划;对新进教师教学听课、备课、试讲进行跟踪指导;协助分管领导完成对新进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训的考核工作。
听取本年度新进的年轻教师的上课,了解新进教师备课,课堂教学,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每位督导至少听每位新进教师3次课。做到对新进教师听课全覆盖。评价其教学态度和水平,评价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整套青年助教培养与考核材料报院办汇总,提交教务处。
2、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的巡查。主要采取看课的方式,不定期对全美术学院的教学情况进行看课督查,主要查学生到课率,课堂教学纪律,教画室卫生状况,以及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地点更换说明等是否规范。每位督导每月看课不少于1次,并认真填写和按时递交看课记录表。也可以采用听课方式。看课或听课记录需有完整性,须有学生旷课、迟到名单等。各次记录提交院办。
3、组织完成开学初教学巡视。
4、参与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将前期查课听课情况反馈给教师;
5、组织期末的考试巡视,按要求做好记录,提交院办。
6、参与校督导员组织的专项督导交流活动,以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督导的职能。
五、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可以在随机听课、看课的基础上,对学生反映教学效果比较突出的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跟踪检查,可在遵循学校教学优秀奖评选的基本条件基础之上,经督导委员会集体讨论,推荐1—2名教学优秀奖人员名单。
六、每年依照学校的要求,根据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计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或给予相应的补贴。初步拟定,督导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9次,看课不少于4次(含开学初教学巡视)。
七、美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实施一年一聘制,院长每年年终根据督导成员工作实绩予以来年续聘或者改聘。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2年3月10日